骨科杂志

期刊简介

               《骨科》杂志是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和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主办的骨科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2010年4月,其前身是医学泰斗裘法祖教授1964年创办的《华中医学杂志》。《骨科》杂志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刊,并被万方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I》、《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生物学文献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收录。《骨科》杂志作为年轻且迸发蓬勃朝气的骨科专业学术期刊,贯彻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坚守端正学术的态度。本刊重点报道中国骨科领域先进的基础科研成果和骨科临床疾病诊疗新进展,以及对骨科基础和临床领域国际最新成果的动态综述,坚持刊物的科学性、实用性、信息性。同时邀请国内外骨科专业学者定期撰写专家笔谈和述评等,并开设有实验研究、临床论著、病例报道、经验交流、综述、学术争鸣、会议纪要等栏目。本刊主要读者对象是国内从事骨科专业及其相关研究领域的临床医师、基础研究者和广大医学院校师生。《骨科》杂志以季刊形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每季首月20日出版。每期10元,全年40元,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到当地邮局订阅,如错过邮局订阅时间,可随时向本刊编辑部邮订。国内总发行:湖北省邮政公司。邮发代号38-26。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国内统一刊号:CN 42-1799/R,国际标准出版物号:ISSN 1674-8573。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同济医院《骨科》杂志编辑部   邮政编码:430030事务邮箱:orthoj@tjh.tjmu.edu.cn    投稿邮箱:orthopaedics2009@163.com电话(传真):027-83662649                

学术不端的7种行为,论文撰写者务必规避!

时间:2024-05-31 14:31:17

在学术研究领域,尽管偶然的失误难以避免且通常可以谅解,但近年来,抄袭、剽窃和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却屡次出现。此类行为对个人声誉构成严重影响,更对学术界的风气带来不良冲击,削弱了公众对学术界的信赖。

许多研究者在学术道德和规范方面的认知不足,可能在无意中触及学术不端的红线;另一些人则因为过度担忧触碰学术不端界限,即便只是引用几句话也会心生惶恐。鉴于此,本文旨在阐明七种学术不端行为,以便研究者在撰写论文时能够明确界限,有效规避。

01 过度抄袭
有些人误以为只要复制粘贴的内容不多,就不算抄袭。然而,学术不端的界定通常是基于查重率,一般高于30%则被视为抄袭。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查重率低于30%,如果论文在方法、结构、数据或结论上与已发表论文高度相似,或者直接照搬查重系统无法检测的图表和图像,同样被视为抄袭。

02 各类造假行为
这包括数据造假、图片造假以及仿真造假等。由于数据和图片都可以被篡改,当实验数据不理想或实验结果不明显时,有些人可能会选择调整关键数据,以使实验数据“符合预期”。这种行为即被视为学术造假。

03 论文与作者之前发表的文章重复率过高
虽然抄袭他人的作品是不被允许的,但许多人误以为抄袭自己的作品是可行的。然而,由于研究者的研究方向通常较为固定,新论文往往基于以往的研究。如果新论文与旧论文之间存在过多的重复内容,那么这篇新论文的学术创新性必然会受到质疑。因此,“抄袭自己”同样被视为抄袭行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就明确禁止这种过度的自我重复行为。

04 论文在发表前被他人剽窃
在期刊审稿过程中,论文会经过期刊编辑、外部审稿专家和期刊主编等多人之手,这给了某些“有心人”剽窃他人论文的机会。有作者曾分享过自己的论文在投稿过程中被抄袭的经历:原创论文在投稿给某期刊后被退稿,但在改投其他期刊时却被告知论文“涉嫌抄袭”,原来该论文已被他人抢先发表。虽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但给原作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无法辩解的冤屈。

05 引用重要参考文献而未标注
在撰写论文时,我们无需标注所有读过的文献,但应确保所引用的重要参考文献都得到适当的标注。然而,许多人在把握“重要”的度时感到困惑,导致出现引用了参考文献却未进行标注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应明确:当引用他人的学术观点、数据资料等内容时,必须进行标注;而对于教科书中众所周知的原理、公式等内容,则无需标注引用。

06 “一稿多投”的争议行为
近年来,“一稿多投”是否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引发了广泛争议。尽管许多期刊都将“一稿多投”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并可能因此将作者列入黑名单;但另一方面,许多作者认为期刊审稿过程漫长且退稿率高,“一稿多投”似乎是提高论文发表效率的无奈之举。然而,大多数期刊都强烈反对“一稿多投”行为,因为这可能导致期刊进行无效工作并引发版权纠纷。因此,建议作者避免采取“一稿多投”的做法。

07 不恰当的署名行为
只有对论文有实际贡献的作者才享有署名权。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在他人作品上随意署名,即使作者自己在作品上署了他人的名字也是违法的。不恰当的署名行为包括无故侵占他人成果、让真正作者无法署名、让对研究没有贡献的人在作品中“搭便车”以及擅自使用知名作者的名字来提高自己作品或出版物的声誉等。为了避免这些不恰当的署名行为发生,我们应确保每位署名作者都对论文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