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杂志

期刊简介

               《骨科》杂志是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和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主办的骨科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2010年4月,其前身是医学泰斗裘法祖教授1964年创办的《华中医学杂志》。《骨科》杂志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刊,并被万方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I》、《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生物学文献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收录。《骨科》杂志作为年轻且迸发蓬勃朝气的骨科专业学术期刊,贯彻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坚守端正学术的态度。本刊重点报道中国骨科领域先进的基础科研成果和骨科临床疾病诊疗新进展,以及对骨科基础和临床领域国际最新成果的动态综述,坚持刊物的科学性、实用性、信息性。同时邀请国内外骨科专业学者定期撰写专家笔谈和述评等,并开设有实验研究、临床论著、病例报道、经验交流、综述、学术争鸣、会议纪要等栏目。本刊主要读者对象是国内从事骨科专业及其相关研究领域的临床医师、基础研究者和广大医学院校师生。《骨科》杂志以季刊形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每季首月20日出版。每期10元,全年40元,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到当地邮局订阅,如错过邮局订阅时间,可随时向本刊编辑部邮订。国内总发行:湖北省邮政公司。邮发代号38-26。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国内统一刊号:CN 42-1799/R,国际标准出版物号:ISSN 1674-8573。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同济医院《骨科》杂志编辑部   邮政编码:430030事务邮箱:orthoj@tjh.tjmu.edu.cn    投稿邮箱:orthopaedics2009@163.com电话(传真):027-83662649                

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有何作用?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有何区别?

时间:2023-12-28 09:46:06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者创新,对实用性进行保护的专利。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填写专利申请表,并注明专利发明人。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具有哪些作用呢?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又有何区别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中的作用

1. 提供法定人选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专利发明人被视为法定人选,只有专利发明人才能获得专利权。同时,专利发明人也享有优先权,使其在申请其他专利时具备优先申请权。

2. 维持专利权利益

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有权利取得专利,并且可以获得专利保护期内的全部专利利益。

3. 赋予权利

发明人可以将自己创造的实用新型发明转让给第三人并获得利益。

二、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

1. 第一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通常是发明创作的主要贡献者,负责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规定和改进。其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被认为是主要发明人。在特定条件下,第一发明人还可以获得由发明产生的专利利益。

2. 第二发明人

第二发明人通常是在实用新型专利的规定和改进过程中,提供了支持和帮助的人员。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第二发明人通常不会被列入第一发明人之列,但也承担着一定的专利申请义务。

三、注意事项

1.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包括所有人员,如合作人,实验室研究人员,学术机构等。

2. 专利申请中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3. 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4.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发明人应该注明其真实姓名和信息。

总之,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角色,不仅具有提供法定人选、维持专利权利益、赋予权利的作用,而且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专利申请义务,我们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应该重视其作用和理解其区别,注重沟通和协商。